進口保健品、特殊膳食用食品类不可贴上汉语标识
宁波市
2025-04-30 03:49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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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深圳海关、上海海关相继公布有关提示关心進口保健品、特殊膳食用食品类不可加贴上标签新规定的通告:自2022年1月1日起,進口保健品、特殊膳食用食品类的汉语标识务必印刷在最少市场销售包裝上,不允许贴上汉语标识。
据了解,中国海关总署于2021年4月13日公布了第249命令,该方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宣布执行。现提示有关进口商品公司特别关心第三十条要求:進口保健品、特殊膳食用食品类的汉语标识务必印刷在最少市场销售包裝上,不可贴上。
即自2022年1月1日起,進口保健品、特殊膳食用食品类不允许贴上汉语标识。请有有关進口业务流程的公司关心此项规定,防止因不合规管理导致没法進口。